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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挺你到底 國小籃球聯賽EBL全國決賽5月10日拉開序幕 105支晉級隊伍齊聚雙北拿出本事


112學年度國小籃球聯賽(EBL)將於5月10日至19日兵分8路(臺北市南港運動中心、臺北市內湖運動中心、臺北市大同運動中心、臺北市南港國小、臺北市立永吉國中、新北市板橋運動中心、新北市光榮國中、新北市泰山體育館)同步盛大舉行,今(1)日記者會特別邀請曾參加國內著名少年籃球賽事的各層級明星球員與教練出席,包括知名籃球教練黃萬隆、劉孟竹、楊宜峰,以及112學年度高中籃球聯賽男子組MVP黃瀚陞、112學年度大專籃球聯賽人氣后陳昱潔等,與現場8支球隊互動,分享自身參賽心得,並為參賽小選手鼓勵加油。
體育署為推展基層籃球運動風氣,激發學生運動興趣,並養成規律運動習慣,自105學年度起主辦國小籃球聯賽,由各縣市辦理預賽,並依報名隊數按比例晉級進入全國決賽,本學年度全國決賽共有男生組66隊、女生組39隊,合計105隊參加,球員達1,764人。
體育署勉勵學生運動員,從訓練到比賽一路走來都很辛苦,但是家人、教練、隊友,大家都「挺你到底 Back You Up」無論遇到什麼困難或挑戰,大家都會全力支持到底。希望學生運動員全力以赴爭取榮耀。
本學年度EBL從縣市預賽441支隊伍中脫穎而出的決賽隊伍,全國賽首輪採分組單循環,分組前2名晉級後則採單敗淘汰制決定出最後1-8名。晉級全國賽隊伍不少傳統強權,包含臺北北投、新北安坑、苗栗大同、臺北南港等,眾多實力堅強的隊伍齊聚雙北,將與其他縣市優秀隊伍展開213場精彩交手。
歡迎球迷踴躍進場看球,或透過多元管道鎖定精彩賽事,本屆全國決賽 213 場對 戰全程由「中華民國少年籃球發展協會」Youtube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user-dm3us9yb4w/featured)及 GoHoops 籃球賽事管理平臺直播,最終 2 天泰山體育館賽程亦可於教育部體育署Youtube頻道MOESports(www.youtube.com/@MOESPORTS)以及「智林體育台」觀看,詳細賽程及比賽成績可至本賽事官方網站(https://www.ebl.org.tw/)及「中華民國少年籃球發展協會」Facebook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miniba.TW)瀏覽。

2024-05-01 地方創生由青年領航,青聚點Dreamer培訓百堂課程等你來參加!


為了鼓勵全臺青年投入地方發展,積極參與在地事務,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3年度「學習性青聚點Dreamer培訓暨蹲點實作」即日開放報名。遍佈全臺、各具特色的25個青聚點,將提供超過百堂豐富多元的課程和實作機會,讓心繫家鄉土地,對社區事務懷有想法的青年們,可以在不同領域業師的帶領輔導下,從夢想家一步一步進化成為有實踐能力的行動家。
青聚點培訓內容分為「在地課程」和「蹲點實作」兩大主軸。在地課程開放15至35歲的青年報名,將從環繞在地特色的課程出發,透過專題講授、實地走讀、參訪討論和經驗交流等形式,建立青年對在地的認同感,深入挖掘故鄉的特色,激發青年對地方創生的想像。為了鼓勵學員踴躍報名並降低負擔,本年度計畫不收取保證金且選課堂數無上限,邀請熱愛這片土地的學員們一起維護這份美意,堂堂積極到課,善用公共資源。
蹲點實作則為年滿18至35歲的青年提供實際參與社區的機會,通過青聚點面試遴選的青年們有機會親身投入社區事務,培養認識地方現狀與解決瓶頸的能力,且只要確實完成至少20天的蹲點計畫,就能獲得2萬元的實作獎學金。在業師一對一的指導下,化身成為未來協助地方發展的即戰力。
今年25個青聚點中共有11組全新的在地團隊,題材多元,囊括森林循環碳經濟、在地書屋等注重環境與文化永續的主題;也有製作在地實境遊戲、設計聚落走讀等數位互動娛樂的專業團隊。這些長期深耕地方的講師們將大展身手,為學員們帶來前所未見的精彩內容!而今年的在地課程更是延伸到了澎湖、恆春,想飽覽臺灣之美的學員,一定要把握機會,讓青聚點帶你去探索臺灣各個角落。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希望透過青聚點活動,培養青年對建設家鄉的熱忱,也提供對社區事務有理想的青年,一個讓想法落地的資源與機會。不只在培訓過程中累積經驗與知能,未來也能再成為嶄新的青聚點之一,一屆一屆延續薪火遍地開花,共同成為未來地方發展的中堅力量。
符合資格並有興趣投身在地行動的青年,歡迎至「青年社區參與行動」網站(https://changemaker.yda.gov.tw/),根據自己的所在地與興趣主題註冊選課,一起走上探索地方、成就地方、翻轉地方的旅程。

2024-05-01 持續減輕家長育兒負擔!113年寒假公幼延長照顧服務辦理成果


為減輕家長育兒負擔,使其安心就業,教育部國教署自113年寒假起協助各公立幼兒園提供延長照顧服務,採定額收費,不論參加人數多寡,家長都繳一樣費用,國教署並增編預算,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分攤經費,協助公立幼兒園於平日課後及寒、暑假期間實施延長照顧服務;113年寒假共開辦2,210園,開辦率88.7%,計有4萬3,135名幼兒參與,家長寒假採每月參加者,每月只需繳交2,000元,共同支持家長托育需求及提供平價、妥善之照顧服務,較112年寒假開辦率成長17.9%,增加1萬1,954名幼兒家庭受惠。 
國教署說明,幼兒園於平日下午4時以後及寒、暑假期間,得視園內家庭不同型態的托育需求提供延長照顧服務,家長可以自由選擇參加與否,並依使用者付費原則,由參加幼兒家長支付費用。另國教署補助項目包含延長照顧服務所需人力之鐘點費或加班費差額、行政費、寒暑假期間之餐點費、身心障礙學生配置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所需費用,並規劃自113年7月起,依公立幼兒園申請意願,補助加置照顧服務人力之人事費。至經濟弱勢幼兒部分,國教署持續提供協助,平日及寒暑假參加均免繳費。
上開措施實施後,各地方政府開辦情形多呈現提升之趨勢,可見公幼延長照顧服務支持措施深受育兒家庭的肯定。另家長所繳費用部分,若以每班招收10人規模估算,寒、暑假期間每月至多可減少繳交約1萬570元;平日每月至多可減少繳交約1,000元,讓家長具體感受平價優質教保服務。
國教署表示,為使父母安心就業及支持學前幼兒照顧品質,將持續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公立幼兒園幼兒參與延長照顧服務所需經費,也感謝提供延長照顧服務人員的辛勞付出,共同承擔幼兒課後的生活照顧,也更貼近雙薪家庭的需要。

2024-04-30 樂在南投 113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聖火引燃 邀您為選手加油


113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將於113年5月25日至28日在南投縣登場,象徵賽會精神的聖火引燃儀式今(30)日在中興新村省政府大樓前舉行,由教育部體育署全民運動組呂宏進組長及南投縣王瑞德副縣長引燃,自5月2日起展開聖火傳遞,將繞行全臺22縣市傳達運動競技與平權精神,宣告賽會即將開跑,邀請全國民眾一同到南投為選手加油。
本屆賽事聖火引燃儀式以「繼往開來,承先啟後」的精神結合現代科技,爲競賽活動開啟精彩序幕。回顧民國63年我國首次身心障礙國民「仁愛運動會」由前臺灣省政府教育廳主辦,歷經各承辦縣市的努力,50年後南投縣再度承擔起這項使命,延續著初創之心,追尋根源,讓運動精神源遠流長。本次聖火引燃輔以科技創新,在前臺灣省政府辦公大樓前方以無人機帶著仁愛運動會的「火苗」,穿越時空在歷史傳承意義中點燃勝利之火,由特奧輪鞋競速黃偉峻選手及地板滾球蔡承恩選手擔任第一棒,傳遞予國立南投特殊教育學校聖火隊,透過舞龍引導與太鼓舞韻表演點燃母火。
呂宏進組長表示,本賽會是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最高等級賽事,以帕拉林匹克運動會(帕運)、亞洲帕拉運動會(亞帕運)、達福林匹克運動會(聽奧)及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特奧)等競賽種類為核心,並有帕運、亞帕運、聽奧與特奧國家代表隊選手出賽,肩負我國競技表現接軌國際的重要任務,會中呂宏進組長特別感謝許淑華縣長所帶領的行政團隊,傾力承辦本屆賽事,並呼籲國人支持身心障礙選手,一同打造愛運動動無礙的社會。
王瑞德副縣長表示,南投縣在許淑華縣長的帶領下非常重視運動,很榮幸此次南投承辦113年賽事,在歷史傳承意義中,是落實身心障礙運動的重要里程碑,相信在縣府團隊充分準備下,完備各比賽場館,一定盡好地主之誼,迎接來自全國的身心障礙選手,歡迎大家來感受宜居城市,樂在南投的美好。
本屆全障運競賽性活動及聯誼性活動競賽種類計16種,包括田徑、游泳、羽球、桌球、網球、健力、射擊、籃球、保齡球、射箭、地板滾球、特奧羽球、特奧保齡球、特奧滾球、特奧輪鞋競速及特奧籃球等,參加對象涵蓋肢體障礙、智能障礙、聽覺障礙、視覺障礙等障礙類別選手,賽事精彩可期,開幕典禮將於113年5月25日(星期六)在南投縣農工商會展中心廣場隆重登場,教育部體育署與南投縣政府歡迎所有愛好體育運動的國人,一同到南投為選手加油。有關開、閉幕典禮及賽事轉播等資訊請至賽會官網(https://sport113.ntct.edu.tw/)查詢,讓我們一起樂在南投,為選手加油。

2024-04-30 「多元職場探索,全臺跨域體驗」 超過6,000個暑期有薪職缺等青年來投遞!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邀集原住民族委員會、22個縣市青年事務專責單位及辦理職場體驗相關計畫首長代表,於今(30)日首度舉辦「串連全國多元暑期職場體驗宣傳記者會」,並邀請勞動部於現場宣導職場安全、勞動權益。今年全臺各地共有超過6,000個職場體驗名額供青年參與,並提供薪資(津貼)或實習學分抵免。相關計畫訊息請至青年署「RICH職場體驗網」(https://rich.yda.gov.tw)、原民會「原住民人力資源網」(https://iwork.cip.gov.tw/),以及各地方政府官方網站查詢。
青年署致力提供青年在求學階段探索多元化職場體驗,長期推動「大專生公部門見習」、「青年暑期社區職場體驗」、「青年創業家見習」以及「經濟自立青年工讀」等4項計畫(約1,850人),原住民族委員會也開始辦理「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畫」(690人),各地方政府亦陸續響應中央籌辦各種見習及工讀計畫(約3,600人),期使在學青年能夠從公、私及第三部門累積實務經驗。
本次記者會由曾參與青年署計畫的國立清華大學經濟學系學生吳富宇、淡江大學大眾傳播學系傅永豪2人自參與計畫經驗中自創歌詞進行RAP開場表演;另邀請曾於非營利組織「社團法人台灣中城再生文化協會」體驗的紀宏毅、黃宇瑍、公部門「外交部」見習的盧品聿、新創公司「時習教育有限公司」見習的林辰諭分享體驗故事,以及參與計畫對自身職涯規劃的影響;最後透過啟動儀式與成果展示,讓大家一同見證青年參與暑期職場體驗的學習與活力。
青年署陳雪玉署長表示,由中央串連地方首次辦理的聯合職場體驗宣傳記者會,感謝勞動部、原民會與各地方政府共同參與,透過亮點分享與成果展示,展現青年於參與體驗後能精進職場技能,甚至發掘自身未來職涯發展的可能。期望藉由本次記者會,能夠整合全臺職場體驗相關計畫共同對外曝光,並於5月1日勞動節前夕,藉由勞動部宣導職場安全與勞動權益,讓青年獲得更多資訊,透過中央與地方的攜手合作,讓青年朋友於暑假能有更多元選擇的機會。
教育部青年署、勞動部、原民會及各地方政府均以實際行動支持青年,青年朋友千萬不要錯過由中央與地方政府於暑假期間所舉辦各式職場體驗相關計畫,期共同捲動職場體驗風潮,鼓勵青年多元探索職涯,累積未來職場經驗。

2024-04-30 教育部通過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


教育部今(30)日公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國民教育法修正條文於112年5月2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6月21日公布,第44條規定學生獎懲原則、處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準則,訂定學生獎懲自治法規。教育部依權責積極規劃本準則,邀集各縣市政府、各教育團體、家長團體、法律及教育相關專家學者研商討論,就程序規範、實體規範層面及學校執行層面分析後,訂定本準則提供全國一致性、合宜之國民中小學獎懲原則,以利教育人員推展輔導管教工作,並確保學生獎懲規定符合教育目的、正當性及保障學習權益。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彈性多元的獎勵,明確的管教懲處原則
學生獎勵部分,考量教學實務現場各有其校園文化、學校特色,因此採取彈性多元的獎勵。管教及懲處則明定其基本原則,包含平等原則、比例原則並應審酌個別學生情況,學校及教師採取之管教措施應有助於教育目的之達成。
二、明訂全國一致性之獎懲及管教措施相關程序
對於獎勵、管教與懲處學生之組織及程序,如學生管教懲處相關委員會之組成、委員會審議程序、校長復議等事項,訂定一致性規定,除積極維護國中小學生權益,亦提供全國一致之標準與程序,以利學校推展輔導管教工作。
三、納入學校及教師管教措施,有效達成管教之教育目的
學生獎勵、管教與懲處之目的在於導引學生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學生有危害校園安全、妨害班級教學及學校教育活動之正常進行之行為,或違反依合法程序訂定之校規,或違反法律、法規命令或地方自治法規等行為發生時,教師、學務處、輔導室或學校對學生得採取之管教措施,區分為三種類型,依學生狀況實施管教措施:(1)一般管教措施、(2)學務處及輔導室之特殊管教措施、(3)學校之特殊管教措施。其中,學校之特殊管教措施,為學生違規情節重大時,如需由家長帶回管教、引入社政或司法等資源,則需慎重評估規畫其管教策略及妥適性,學校應經正當程序審議後實施。
四、訂定合宜之學生獎懲規定,維護學生權益
經審視過去學生獎勵、管教及懲處措施之爭議案件,並針對國民中小學獎懲規定內容、執行情形之差異盤點後,就違反服裝儀容、情感關係及違反學生在校作息規定之管教懲處,訂定一致性規範,以維護國中小學生基本權益。
五、落實學生之相關救濟
本準則明訂學生不服學校之特殊管教措施之救濟,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學生對於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懲處、其他措施或決議,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國民教育法第45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代為提起申訴。

2024-04-30 透過特殊教育評鑑機制 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品質


為確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特殊教育之品質及成效,教育部已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評鑑辦法」,並訂於113年4月29日發布。本辦法係依據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特殊教育法第53條訂定,依特殊教育法之規定,評鑑項目應以法令規定者為限,並落實評鑑方式與指標簡化及行政減量。另為避免評鑑項目、指標歧異造成第一線教學人員行政負擔,對於評鑑項目、評鑑會組成、評鑑程序等改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不再由各級主管機關各自訂定,以確保評鑑品質及成效,並兼顧受評鑑之學校及幼兒園與其相關人員之作業負擔。
教育部說明,本次修正條文之重點如下:
一、明定特殊教育評鑑項目及指標:特殊教育評鑑項目已明定於本辦法條文,評鑑指標則考量業務之實務運作,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行公告之。修正後特殊教育評鑑項目或指標均由中央主關機關定之,不再由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自行訂定,以避免歧異造成第一線教學人員之行政負擔。
二、兼顧特殊教育評鑑功能及落實行政減量:特殊教育評鑑併同學校校務評鑑、幼兒園評鑑或校長辦學績效考評辦理時,明定評鑑程序、評鑑人員及評鑑結果之處理等運作方式,以兼顧評鑑功能與減輕學校及教師之行政負擔。另明定特教評鑑以採書面檢視資料為原則,以落實行政簡化及減量。
三、以通過制取代等第制,確保特殊教育品質:本辦法對於特殊教育評鑑結果不再區分等第,對於評鑑結果為通過者予以獎勵;未通過者,除學校應研擬具體改善措施外,主管機關應提供其必要之輔導與資源協助。
教育部表示,本次對學校及幼兒園之特殊教育評鑑辦法之修正,將可落實減輕受評鑑學校及幼兒園第一線教師之行政負擔外,已同步規範主管機關對於受評鑑學校及幼兒園提供輔導與資源及協助,以落實改善並提升特殊教育品質。

2024-04-30 學前集中式特教班融合教育北區分享會 5月1日起開放報名


為支持身心障礙幼兒在普通班的學習與生活,教育部國教署112學年度持續推動「集中式特教班融合教育試辦計畫」,並辦理南投縣(中區)及新北市(北區)2場分享會,藉由教保服務人員、特教教師的經驗交流,以凝聚融合教育的共識。北區分享會將於6月1日於新北市中和國小辦理,報名期間自5月1至15日止,更多資訊可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瀏覽。
國教署說明,自109學年度起,鼓勵設有集中式特教班的公立幼兒園申請集中式特教班融合教育試辦計畫,透過具有學前特教專長的教授入園輔導,協助教保服務人員、特教教師、特教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團隊合作,調整普通班的課程教學及環境,提供身心障礙幼兒適性化、個別化協助,讓普、特生一起學習,達到有效融合,截至112學年度已累計9縣(市)18園參與試辦。
同時規劃分享會,邀請第一線教師經驗交流。其中中區分享會邀請與會者參觀南投國小附幼的融合環境及活動、製作特殊開關及瞭解如何運用於融合生的學習上外,並安排蔡昆瀛教授、孫世恆副教授、張家瑞助理教授等3位輔導教授分享5所附幼的輔導成果,看見園內師長們透過圖片兌換溝通系統(PECS),讓無口語的融合生學習主動表達需求,與同儕、成人建立良性互動,在校內外活動中逐漸發揮潛能,讓學校、家庭、社區的每位參與者,都感受到融合的力量。
北區分享會將於6月1日在新北市中和國小辦理,邀請王天苗教授、鄭麗月教授、柯秋雪副教授等3位輔導教授,以及樟樹附幼、中和附幼及瑞芳附幼等3園介紹不同的融合模式。
國教署表示,中央及地方政府將共同努力投注學前特教相關資源,建構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融合教育精神的支持系統,營造對普、特師生均友善的融合場域。

2024-04-29 減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教鑑定評估人員負擔 兼顧提升特教鑑定評估品質


為提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對於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專業職能、減輕評估人員之負擔並給予合理報酬,教育部已依特殊教育法規定,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本辦法配合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及大專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之施行期程,訂於113年4月29日發布。另,為給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適當因應時間以增加培訓鑑定評估人員,本辦法自114年8月1日施行,惟考量第12條涉及現行執行評估工作人員之權益,爰該條文自113年8月1日施行。
教育部說明,本次訂定條文重點如下:
一、減少評估案件量:明定鑑定評估人員每學年評估案量,每人每學年以不超過10案為原則。
二、給予合理報酬:明定鑑定評估人員辦理評估時,學校應給予公(差)假、課務排代、施測費、跨校評估費,以及每份評估報告給予至少新台幣1,100元。
三、明定培訓課程時數:為使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規劃培訓課程內容之一致性,明定培訓課程名稱及時數,並規範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應互相承認證書效力。
四、完備行政支持網絡: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應建置鑑定評估教師支持系統,並簡化鑑定評估報告格式、強化培訓與增能課程、提供充足之鑑定測驗工具。以協助鑑定評估人員進行評估作業。
五、增置鑑定評估人員:增置專責辦理鑑定評估之特殊教育教師,及將已具鑑定評估人員資格之退休教師或教保員納入可進行評估之人員,以協助案量較多或無評估人員之學校、幼兒園進行鑑定評估作業,以減輕現職教師負荷。
教育部表示,本辦法除可減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幼兒鑑定評估人員之負擔外,並同時兼顧鑑定評估人員之專業職能,以提升鑑定評估之品質。另外,國教署113年度已編列增置專責鑑定評估人員經費、評估報告費、鑑定測驗工具費等經費,以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落實減輕評估人員負擔及給予合理報酬。

2024-04-29 教育部修正發布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


為配合112年特殊教育法修正,教育部於113年4月29日修正發布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修正重點包括:「鑑定對象納入幼兒」、「放寬視覺障礙鑑定基準」、「聽覺障礙納入單側聽損」、「重新評估以跨教育階段為原則」及「加強雙殊學生之鑑定」,並自114年8月1日施行。
本次係參考國際定義及國內外相關文獻修正鑑定基準,盤點檢討現行規定,修正重點如下:
一、鑑定對象納入幼兒:配合特殊教育法修正後納入幼兒,期能及早提供學前特殊教育,並將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學生併稱為特殊教育學生。
二、放寬視覺障礙鑑定基準:視覺障礙鑑定基準自優眼視力值未達0.3,修正為未達0.4,以服務更多視覺障礙學生。
三、聽覺障礙納入單側聽損:由於單側聽力損失學生,在學校學習確有語音聽取上的困難,導致參與學習效果受影響,故修正納入單側聽損為聽覺障礙,以確保單側聽損學童獲得特教支持服務。單側聽損學生雖為首次納入,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自109年起已提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有關單側聽損學生教育輔具之專案補助。此類學生於本辦法施行後即可依聽覺障礙鑑定基準提報鑑定,若未達鑑定基準但仍有輔具借用需求者,仍可持續向就讀學校之主管機關申請借用。
四、重新評估以跨教育階段為原則:為符合學生及幼兒轉換學習環境後之需求改變而增訂。所定重新評估係指對於學生障礙類別鑑定的重新評估,有效穩定特殊教育服務,並減少頻繁鑑定的負擔。若遇障礙情形改變、優弱勢能力改變、適應不良或其他特殊需求時,仍可主動提出重新評估。
五、加強雙殊學生之鑑定:為加強身心障礙及處於離島、偏遠地區,或因經濟、文化或族群致需要協助之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明定得依據學生的身心特質及需求,調整鑑定程序、工具及項目,以利發掘具雙重殊異學生,提供個別化教育及輔導計畫。
另,有關學習障礙鑑定基準部分,因各地方政府及學者專家尚未有共識,故本次暫不修正,後續由教育部持續邀集各地方政府、民間團體與學者專家共同研商。
本辦法定於114年8月1日施行。於本辦法施行前,教育部將持續辦理各級主管機關鑑定人員之教育訓練及學者專家研討會,確保相關單位及人員充分理解本次修法意旨與內涵,並持續保障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之權益。